法規是學習法律的基礎,也是產生不同判決的根源。在學習的過程中,我們經常能看見很多可以表示法律法規的詞匯,它們之間到底有什么微妙聯系呢?今天就和小編一起了解一下吧!
Law:
法、法律、法規、制定法、法則。其內涵最為廣泛,從廣義上說,law可以表示立法機構制定通過的單部法律或法規,是一切規范性文件的總稱。如:criminal law《刑法》、property law《物權法》等;從狹義上說,它兩層含義:首先,是與英美法系成文法相對應的判例法(case law),法官通過遵循先例(precedent)來解決新的案件;其次,與衡平法(equity)相對應的普通法(common law)。Ps:在英國的歷史上,曾經出現兩個平行的法院系統,court of equity(衡平法法院)和court of law(普通法法院),現如今衡平法法院與普通法法院融為一體。
Regulation:
規章、條例、規則。它通常以law的替換詞形式出現,指代法律規定,但狹義上,regulation指政府各部門規定法定權限所發布的各種從屬性法律。換句話說,它更像是政府依據某一部門法而制定的具體實施細則。如:美國國會為了遏制證券欺詐和內幕交易通過了1934年的《證券交易法》(the Securities and Exchange Act of 1934),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(the Securities and Exchange Commission)可以就如何調查內幕交易指控制定自己的規則(regulation)。此外,regulation通常以復數的形式出現,與bylaws(地方性法規、規章制度)可以作替換。
Act:
制定法,主要指由立法機關所制定的法律。值得注意的是,雖然law也有制定法的含義,但是Act的適用范圍更小。即當通常提到一個國家的制定法規時,我們使用law一詞,但是,當我們要深入討論主題時,Act將被使用。
Statute:
制定法、成文法(也可作statute law)。其含義與Act基本相同,指的是立法機構制定的正式法律文件。但是,該詞在使用中更偏向于強調它的創設形式,即通過立法產生而非判例法的集合。另外,它也可被譯為章程,如Articles of Statute(公司章程)。
Bill:
議案,法案。指提交議會或者國會審議的非規范性文件的議案,或規范性文件的“法律草案”。通常它也是法律通過的前置程序,比如在英國議會慣例中,一項議案需要經過兩個議院通過并獲得國王批準,才可以成為議會法律。
Code:
法典、法律匯纂。在大陸法系國家,其專指立法機關通過的法典,如Napoleonic Code《拿破侖法典》、Code of Justinian 《尤士丁尼法典》;在英美法國家,code是既包括制定法,也包括判例法的法律匯編,如:Code of Federal Regulations《聯邦法律匯編》集合了所有的行政法規范。



